- 索 引 号:QZ01109-1200-2025-00027
- 备注/文号:泉鲤建〔2025〕58号
- 发布机构: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4-24
各在建项目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,局属各有关股室(单位):
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推进阳光执法、文明执法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广“双随机”抽查机制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泉鲤建〔2016〕113号)要求,在2024年第四季度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我局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。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检查基本情况
2024年第四季度鲤城区在建项目26个,符合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的项目26个。本次检查采取听、查、看、问、测等方式发出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26份,累计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208分,项目经理记分208分,监理单位记分103.8分,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分103.8分,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。
二、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施工安全方面。一是个别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未留影像资料;二是个别项目专用开关箱有外接电源不符合要求;三是个别项目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 cm未采取防护措施;四是个别项目灭火器配备不到位。
(二)工程质量方面。一是个别项目施工班子成员未到岗履职,关键质保资料存在代签情况;二是个别项目砖墙灰缝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;三是个别项目幕墙主龙骨尺寸存在偏差;四是个别项目存在电井配电箱桥架未做防火封堵问题。
三、处理意见
(一)由区安全质量中心对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、记分最多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约谈;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,列为“双随机”检查的重点对象。
(二)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,按要求落实整改,并举一反三,仔细查找问题,明确各自的自控、检查、验收与监督责任,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(一)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。一是要依法合规履职到位。辖区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对安全员配备、到位,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安全日志进行自查自纠,严格贯彻执行《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》相关要求。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依托“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”和“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”,对辖区在建项目安全员配备情况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持证情况开展1轮“大起底”,对不符合条件的,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,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通报曝光。二是继续落实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关键岗位打卡。辖区各在建项目继续落实每月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自查工作(建设单位负责人需自查1次/月;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自查3次/月,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需自查4次/月;监理单位总监需自查3次/月,专监需自查4次/月,监理员需自查4次/月)。局建工股和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盯紧项目经理、安全员、总监3类关键人员,结合日常检查将“施工现场”转变为备案人员“述职现场”,倒逼关键岗位人员履职。区安全质量中心要根据一体化平台考勤记录,对到岗履职率低且无正当理由的,一律予以动态监管评价记分,连续两个季度存在未到岗履职的,要严肃进行查处。
(二)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。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城市扬尘整治仍在持续,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务必要按照“六个100%”,特别是以涂山街站点为中心,半径2km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。处于土方开挖阶段的项目,喷淋系统要全天候开启;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的项目,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;其他阶段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。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要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,属于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地,未施工前应先用防尘网进行覆盖;在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的项目,砂浆机和建筑废渣临时堆放点周边均要落实降尘措施;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,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,及时清运出场;施工现场进行切割、抹灰、钻孔、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,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。区住建局在建工程巡查专班将开展日常巡查和四不两直检查工作,对违反扬尘管控措施“六个100%”的施工单位第1次督促整改,第2次记分约谈,第3次立案查处。
(三)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。一是强化建设、监理单位管理责任。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督促我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,依法依规向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提供工程周边环境资料;持续开展强化监理履职专项行动,督促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有限空间监理实施细则,旁站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的实施过程,定期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,包括通风情况、气体检测结果、警示标识设置等,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消除相关隐患问题。二是严格施工作业标准。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督促我区施工单位严格落实《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建安〔2023〕4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》(闽建安函〔2024〕41号)等规定,执行好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,按规定编制并审核有限空间专项施工方案,向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技术交底,明确作业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人。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。
(四)开展全区在建项目质量通病整治行动。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、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,根据项目特点和常见质量通病类型,制定自查清单,内容主要涵盖混凝土结构、钢筋、水电安装等方面,对自查发现的质量通病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,包括问题所在位置、严重程度等信息,并及时进行整改。区安全质量中心应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抽查,对存在质量通病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,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,并依法进行处罚。
附件:2024年鲤城区第四季度建设工程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
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4月2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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