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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租公告
来源: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:2025-08-07 17:53 浏览量:1

  1、招租单位: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

  2、招租标的:

序号

资产位置

面积(㎡)

招租底价(元/月)

租赁期限(年)

1

路边中路东侧(常泰街道路边社区)

2633.68

10000

  3、招租方式:公开竞价招租。资产招租信息公开发布后,全体有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进行公开竞价,由最高报价者取得承租权。意向承租者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报名参与竞价,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竞租保证金并遵守竞价规则,经过不多于5轮竞价后,由最高出价者作为该招租标的物的承租方。原承租人有意续租的,必须报名参与竞价,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
  4、竞租保证金:竞租保证金按一个月的招租底价收取。报名时间截止前,由报名人汇到指定账户。未竞租成功者,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  5、报名时间:2025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

  6、竞价时间:2025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:30

  7、竞价地点:鲤城区繁荣大道508号江南城建集团405

  8、竞租人资格要求:

  ①有经营实力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;

  ②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信用记录。

  9、有关事项:

  ①报名参加公开招租的竞租人,当日未按时参加竞价招租会的,视为弃权,取消招租竞价资格。

  ②竞价招租结果公示期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,竞租人需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,因竞租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,取消中标资格,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。

  ③竞租人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首次租金缴交到指定账户的,视为违约,取消中标资格并中止合同,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。

  ④现有地面临时建筑物(构筑物)由原承租人华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。若由非原承租人竞租成功,新承租人需对原承租人作出相应的残值补偿。残值补偿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残值并确定补偿金额,原承租人需于收到补偿款项10个工作日内将场所腾空移交给新承租人。

  10、联系人:蔡女士   电话:0595-22350139(上班时间)

  泉州市鲤城江南新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

  2025 年 8 月 7 日